去年聽到黃碧雲說她的書有「無法逾越的二千本」問題時,心裡的震撼不是普通的小。雖然她不是那種暢銷作家,不過身邊認識的人之中,喜歡她的還真不少,我自己沒買過她的書(從高中以來就很少買兩岸三地作家的書),但看過幾本,承認某些喃喃自語的段落極有魅力,只是情節部分無法吸引我。之所以震撼的原因是,以她在報紙媒體的曝光度來看,我以為至少會有五、六千本的銷量,如果連她的書都賣不了二千本,那麼,其他純文學作家不就更慘嗎?每次看到國外作家的版稅與稿費,總不免驚嘆,新人作家的預付版稅有六位數字(不是台幣),Sex and the City 作者的專欄稿費是一字四塊美金,而在台灣,別說四塊美金,連四塊新台幣都很少見,四毛也不奇怪。專職作家變成一種奢求,只能在正式職業下班後的閒暇時間從事創作,但是任何職業對創作的傷害都很大,除了賺取餓不死的薪水,就只是在消耗時間與生命而已。如果音樂家每天需要八個小時練琴,才能有專業水準表現,憑什麼認為作家每天花兩個小時,就能寫出令人滿意的作品?

經濟學有供需理論,當市場不需要那麼多書時,自然賣不出去。但是這說法忽略了媒體與主流當權者的影響力。人非常容易受影響,如果一個社會的主要發聲管道都不注重文化藝術,人們當然也不會把注意力放在那上面,甚至無從注意起,因為他們平常接觸的資訊有限。翻開各大報紙,副刊一版,文化藝術一版,其中還不乏「鬼見愁」(不是指作者筆名)式的文章。而電視更不用說,讀書節目少之又少,音樂、表演藝術大概也只剩下公共電視,媒體廣告則充斥著刺激我們購滿其他非必需品的訊息。文化訊息這麼少,難怪只要是蔡康永推薦的書,就能成為暢銷書。

人們的政治觀點或意識型態會隨時代轉變,社會主流當權者如果沒有文化修養,注意力都放在政治、金錢、軍事、鬥爭上,人民也會受影響認為在這些領域的成功才是值得尊敬的,文化藝術只是閒暇消遣,不值得認真看待。既然如此,為什麼要花費重要的金錢,換取不值得重視的事物?何況,現代社會能夠填滿時間的娛樂已經夠多了,而且還是「吃到飽」型的,無線電視台看到飽、寬頻網路上到飽、kuro mp3 抓到飽、DVD 租到飽……都已經撐到吃不完了,人生還有什麼好追求的呢?

除了吃到飽,「速食」也比精心烹調的菜餚受歡迎,因為容易消化吸收,這是個節奏快速的時代,即使是哲學書,也要寫得像艾倫‧狄波頓那樣實用又明白易懂才行。

不過呢,在這裡哀嚎也沒用,大環境半點不由人,還是只能摸摸鼻子,繼續坐在電腦前敲敲打打,偶爾幻想總有一天情況終會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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